在当下公众语境中,女权已成为一个不断膨胀、被多方占据、情绪高涨却理论空心的概念。
作为一个支持女性解放与平等的人,我越来越常感到一种矛盾:
我支持女性的权利,却对许多“女权”表达感到排斥。
我反对父权制度,却也反对将“对立”本身当作政治的终点。
当代许多女权话语的困境,或许正在于此:它仍处在“前结构性对抗”的阶段,却自认为已达解放顶峰。
一、“对立”是必要的觉醒,但不是终点
性别不平等是事实,女性长期被压制、剥夺表达权、被物化、消音,这是无法否认的现实。
因此,“对抗”是女权运动初期不可或缺的手段:
- 反抗沉默、打破规训、制造发声的裂口
- 将“我是女性”转化为一个可以参与公共叙事的身份
- 拒绝“合理忍耐”,开始争夺社会与身体的解释权
然而,一旦对抗成为女权的全部,它就会变质成一种“怨恨的维稳”:
- 所有关系简化为压迫与受压迫
- 所有男性默认为敌人,所有女性默认为正义
- 所有复杂问题一律归因于“父权”,却从不触碰资本、阶层、文化与情感结构本身
对立是必须的,但对立不是政治,结构才是。
二、没有行动纲领的“流量女权”只能制造情绪回音室
今天的大多数女权表达,特别是在自媒体平台上,表现为:
- 口号先行,理论滞后
- 情绪动员强,结构分析弱
- 权利诉求多,社会责任意识少
这导致“女权”逐渐脱离政治实践,而成为一种身份化的表达权优先机制:
- 谁伤害深,谁站C位
- 谁喊得响,谁掌话语权
- 谁不同意,谁就是“父权共犯”“舔男”“内奸”
没有方向,没有组织,没有统一目标,也没有伦理标准。
最终,“争权利”成了目的本身,而不是通往社会重建的桥梁。
三、真正的解放,不能只有权利,还必须有义务
这是很多人不敢触碰但必须面对的问题:
女权不能只有“我要”,也必须有“我承担”。
自由不是“我想怎样就怎样”,而是“我为我的存在方式负起责任”。
这正是女权与马克思主义的重大区别:
马克思主义 | 当前主流女权表达 |
---|---|
重结构、组织、改造 | 重身份、情绪、表达 |
政治动员+集体行动 | 网络碎片+个体宣言 |
义务意识(劳动、互助、历史责任) | 权利优先、回避牺牲与合作 |
目标是生产关系重建 | 目标常是“个人尊严”“表达自由” |
而真正成熟的女性主义,应当在权利之外,构建:
- 对他人负责的伦理结构
- 在社会中承担角色,而非仅要求空间
- 将“性别压迫”视为交织性权力的一环,而非全部
四、后女权的可能性:从对抗走向重建
后女权,不是“抛弃女权”,而是走出“对抗即正义”的单向逻辑,开始进入复杂政治的建设阶段。
它将包含以下特征:
- 从性别压迫分析,转向多重结构分析
(性别 + 阶级 + 劳动 + 情感权力 + 情绪动员机制) - 从表达主权,转向责任伦理
(我不仅表达自己,也承担对社会关系、家庭、公共话语的反思责任) - 从身份建构,转向关系重构
(女性主义不是“我是什么”,而是“我们之间如何建立更好的社会关系”) - 从个体自由,转向结构正义
(不再只是“我想活得自由”,而是“我们要共同创造一种更不剥削的生活方式”)
结语:
真正的女权,是解放女性,也是解放被性别、劳动与权力异化的人类本身。
如果没有行动纲领、伦理自省与结构重构,女权就会沦为一种“身份化的情绪市场”。
而你我真正渴望的,绝不仅仅是说得响、骂得快、流量高——我们渴望的是一个更复杂、更清醒、更值得共处的社会秩序。